玻璃市,河,玻璃市,吳,黃,C,約瑟夫M.&Nierenberg,A.(2005年)的審查。 “企業贊助和在精神病學的臨床試驗報告的財務利益衝突。”AM。 162 精神病學 (10),1957年- 1960年。
多年的醫療專業人員接受測試的考慮,可能會推薦自己的產品在製藥公司的薪酬問題是沒有問題的。 終於有時間,但是當這成為爭議的焦點。 在許多情況下,醫生接受製藥公司的錢被禁止或勸阻。 在至少有一個強大的道德透露所有這些關係的任務。 為什麼這是很重要的原因是要提醒用戶的一個潛在的研究偏差的研究。 由業界資助的科學家每當有至少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性,科學家將歪斜的結果,這樣的審判會取得成功,從而誘發行業提供額外的資金,從而保持業務的科學家。 仍然還存在著一些棘手的問題。 還有誰為目標,第三方測試新的藥物組合,這可能惠及有需要的病人提供資助? 有實際利益衝突,這是更多的理論關注?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研究的資金來源和財務利益衝突,在幾年內幾個精神病學期刊上發表過的所有臨床試驗。 他們發現在所有397的臨床試驗。 其中239(60%)接受製藥公司的資金和187(47%),其中包括至少一個研究者報告的經濟利益衝突。 作者還研究了162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 那裡有利益衝突的4.9倍更有可能報告陽性結果 。 作者的結論精神科臨床試驗之間的利益衝突似乎是普遍的,並與相關的報告藥物是優於安慰劑的可能性更大。 作者沒有解釋,只是這發生在一個雙盲安慰劑研究。 這是一個更令人擔憂的結果,因為它表明雙盲安慰劑試驗的實驗協議 - 所謂的“金標準”的實驗研究 - 以某種方式被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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